這兩天,一場發生在深圳機場的
真人版“人在囧途”引發網友討論
主角就是“榴蓮”
那么,為什么榴蓮不能“帶飛”
乘機時,還有哪些物品不能攜帶或托運?
為避免乘機時遇到類似“囧事”
一起來認真學習一遍
為什么榴蓮不能“帶飛”
根據相關規定,帶有刺激性氣味的食物不能攜帶上飛機,例如帶有濃烈刺激性氣味的榴蓮,在密閉的客艙內會散發異味,且難以消散,可能對機艙內的空氣質量和其他旅客的舒適度造成影響。即使榴蓮在托運時使用密封包裝,榴蓮的氣味仍可能滲透到貨艙。因此,旅客所攜帶的刺激性氣味水果須嚴格符合承運航空公司運輸要求,且經承運的航空公司批準后,方可辦理托運。
其他水果能“飛”嗎
除了帶刺激性氣味的水果外,還有一類水果要特別注意——含大量游離液體的水果,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椰子,該類水果不能隨身攜帶,但可辦理托運。
其他大部分常見的水果,如蘋果、橘子、香蕉、草莓、藍莓、梨、櫻桃、芒果、柚子等,只要其大小、重量,滿足所乘坐的航空公司隨身攜帶行李或托運行李的標準,可以直接帶上飛機或辦理行李托運。
目前正值廣東荔枝季,在這也作一下特別提醒。有些商家會在荔枝的包裝盒里添加干冰用于保鮮,這類物品是否能作為手提行李進行航空運輸,旅客應在乘機前咨詢所購票航空公司。在得到批準后,每位旅客可攜帶的干冰凈重不得超過2.5千克,并需要在行李上注明“干冰”或者“固體二氧化碳”及凈重,或注明干冰重量小于或等于2.5千克。此外,干冰包裝要做好“透氣”措施,以免因干冰揮發釋放氣體導致行李破損,影響出行。
另外,國際及地區航班,由于飛機抵達目的地時,需要進行嚴格的檢驗檢疫,水果及肉類等都是禁止攜帶入境的。所以如果您是乘坐國際及地區航班的旅客,攜帶水果需要在接受檢查前全都吃掉哦。
除了水果
還有其他常見攜帶物品
也要提前檢查好哦
火種類
打火機、火柴、點煙器等火種是禁止托運和隨身攜帶的,更不能故意藏匿、隱匿。違者公安機關將根據情節,處以罰款、拘留等行政處罰,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,由旅客自行承擔。
液體類
1. 攜帶液態物品要注意,航空旅行途中自用的化妝品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:每種限帶一件、盛放在單體容器容積不超過100ML的容器內、接受開瓶檢查。
2. 酒精飲料禁止隨身攜帶,作為行李托運時有以下限定條件:標識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裝內,每個容器容積不得超過5L;酒精的體積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%時,托運數量不受限制;酒精的體積百分含量大于24%、小于或等于70%時,每位旅客托運數量不超過5L。
電池類
充電寶、鋰電池禁止作為行李托運,隨身攜帶時有以下限定條件:標識全面清晰,額定能量≤100Wh;當額定能量>100Wh且≤160Wh時,必須經航空公司批準且每人限帶2塊;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、鋰電池不能攜帶。